11月9日,南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民事速裁武益新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讨要二次手术费用案件,被告人当庭履行完毕。
年2月13日,被告王某超驾驶任某的小型普通客车与正在步行的原告王某蕊相撞,事故造成原告王某蕊受伤。经南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次起诉为原告王某蕊二次手术取钢板后讨要手术费纠纷。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王某蕊通过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立案调解,经过人民调解员多次调解均未成功,遂将车主王某超与司机任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武益新法官认真阅读了案件原审理卷宗,了解到涉案车辆仅投保有交强险,且赔偿限额已经用完,且被告任某对原告起诉金额的异议较大。庭审中,武益新法官紧紧围绕双方争议焦点,扎实做好调解工作,细心答疑双方疑惑。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任某当庭一次性支付王某蕊元,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扫码进群了解更多濮阳本地资讯信息来自:南乐县法院再看一眼呗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